致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日喀则市聂拉木县县城供暖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
二、项目编号:S************001
三、项目暂停原因:
******建设局的通******建设局需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出具前需暂停该项目招标活动。
四、项目暂停情况描述:
******建设局******建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必要时,行政监督部门可以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之规定,根据《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及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书之日起3日内做出书面答复(格式见附件四),制作记录并存档;做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之规定。决定对投诉事项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出具前需暂停该项目招标活动。招标活动恢复时间再行通知,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
五、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信息
******人民政府
地 址:日喀则市聂拉木县
联 系 人:土旦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日喀则市德吉景苑小区3栋5号
联系人:焦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