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萧山浦阳江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萧山浦阳江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3日至2023年2月1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屠工联系方式:******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