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集贤县分公司
集贤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2标段)
机械设备租赁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有限公司集贤县分公司(以下称“采购人”)集贤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2标段)机械设备租赁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有限公司集贤县分公司集贤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2标段)机械设备租赁
1.2项目编号:CG-******-15311
1.3采购内容:机械设备租赁。
机械租赁名称 | 租赁方式 | 数量(亩) | 采购预算单价(含税) | 税率 | 采购预算总价(含税) |
抛洒机 | 计件 | 42925.54 | 35 | 1% | ******.90 |
合计 | ******.90 | ||||
1.4备注:
1.4.1上述设备租赁单价、采购预算均含税含油费。
1.4.2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采购人在验收时未达到集贤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心合格面积,成交供应商应无偿进行补抛酒,直至验收合格。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成交供应商应按合同总价款10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1.5供货期: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1.6项目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集贤镇、福利镇、兴安乡、丰乐镇(具体地点按采购人要求为准)。
1.7其它要求
1.7.1质量标准:质量满足国家标准。
1.7.2成交供应商保证对其提供的设备为合规合法,能够正常使用,出现质量、侵权等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7.3按采购人要求时间送达指定地点。
2.费用的结算:
货款的支付流程:双方严格按“签订合同、增加供应商、财务结算、提供收据和发票、资金计划和支付审批、款项支付”的流程执行。未达到管理流程规定的,采购方暂不付款。
资金支付前,须同时满足下列前提条件:
******银行帐户名称、采购方账面供应商名称、发票供应商名称保持一致。
B.采购方取得供应商提供的收据,收据收款信息必须与合同一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C.业主对采购方已进行计量、工程价款已拨付到位,并且供应商按采购方要求提供了符合要求的物资及各种原始质量证明文件、技术资料及服务。
3.费用的支付方式:网银支付,双方指定对公账户。
4.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5.采购预算:
采购含税金额:******.90元。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各规格的采购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5.1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实际情况,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竞价价格含税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1%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竞价价格进行报价。对于实际开票税率为其他税率的意向供应商,需结合实际自行计算竞价价格,竞价价格计算方式为:竞价价格=不含税价*(1+1%)。
成交公示后,采购人将结合成交供应商实际开票税率对其成交价格进行换算,将换算后的价格作为签约合同价,换算方法为:签约合同价=[竞价价格÷(1+1%)]*(1+实际开票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
6.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若供应商不满足以下条款不得参加本项目)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6.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6.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6.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6.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7.意向供应商报名
7.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11月1日10时00分至2025年10月4日10时00分******集团智慧采购平台”(******)本次竞价采购公告中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供采购人审核(加盖公章),供应商将报名文件统一放在一个PDF文件中,以便核查。若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将审核退回:
7.1.1营业执照;
7.1.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7.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7.1.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7.1.5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截图,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1.6意向供应商企查查风险等级显示为“存续”查询截图,以企查查(******/)查询结果为准;
7.1.7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的记录(承诺书形式,格式自拟)。
7.1.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承诺书形式、格式自拟)
8.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报价。
8.2竞价时间:2025年11月4日10时00分至2025年11月4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8******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进行注册、报名;
8.3.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智慧采购平台报价。
8.3.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采购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智慧采购平台(******)上发布。
10.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10.1采购商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需满足三家及以上方能开标,若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不足三家,按流标处理。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10.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采购商可结合采购人要求终止项目或确定报价次低的供******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0.3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银行******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9 0798 9010 000
注: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例:CG-******-07306)。
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有限公司CG-******-07306)
10.4收费标准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50万元以下 | 按200元/次收取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按500元/次收取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按2000元/次收取 |
500万元(含)以上 |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0.1%收取 |
11.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
12.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集贤县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太平镇太平村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存异监督管理人:张先生
电话:******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