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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新增耕地开发、旱地改造水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津市市新增耕地开发、旱地改造水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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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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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市市新增耕地开发、旱地改造水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津市市2022年度土地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发改投资【2022163号、《关于津市市2022年度旱地改造水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发改投资【2022167(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津市市毛里湖镇、新洲镇、药山镇、白衣镇。      

2.2 规模:本项目包含2个子项目,分布在津市市四个乡镇,涉及规模面积15000亩,其中新增耕地开发8500亩,旱地改造水田650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排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和其他工程五大工程以及其他附属工程和设施等。      

2.3 计划工期:工期7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天,施工工期670天,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监理机构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2.4 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及施工需求,达到规定深度,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①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标准 DB/T876.17-2014)系列标准、②湖南省农村土地整治(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规范(试行)、③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试行)、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标准》(TD/T10132000)、⑤《湖南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验收合格。         

2.5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279 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版)相关规定保修。      

2.6 招标范围: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土地清查、前期航拍影像、项目勘测、项目设计及预算编制、竣工测量及工程复核、项目验收、项目整理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竣工航拍影像及处理、耕地质量评定、日常变更调查、耕地指标剥离入库等项目全流程技术服务(不包含施工资料编制、工程监理、审计结算相关技术服务)。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内容为津市市毛里湖镇、新洲镇、药山镇、白衣镇等乡镇土地平整工程、灌排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和其他工程五大工程以及其他附属工程和设施等,最终范围和内容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除以上招标范围外,其余内容以发包人最终提供的招标文件、验收标准等相应资料为准。      

2.7 招标编号: ******************    

2.8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2)设计资质: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

3.1.3设计业绩要求:/

3.1.4施工业绩要求:/

3.1.5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3.1.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满足施工项目负责人相应资格要求的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3.1.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土地工程或测绘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9施工机械设备:/

3.1.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7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且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且联合体各方须分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3 823 09:00时至 2023 8  29 17:00 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jyyw.changde.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9190930(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法定媒体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jyyw.changde.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办公室(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有限公司

 址: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裕后街综合楼******集团

联系人:余先生

 话: ******

 

******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与尖山路交汇处中电软件园二期B2栋410;

人:陈旭霞(项目负责人),李光洲,徐俊;

   话:******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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