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中央财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2025年)监测招标公告
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中央财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2025年)经酒泉市林业草原局(酒林草字﹝2025﹞35号)批准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测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中央财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2025年)监测
2.实施单位:******事务中心
3.项目地点:酒泉市瓜州县
4.监测服务内容:
(1)工作目标:建立项目工程效益监测评价体系,重点开展项目区森林、草原调查监测工作,获取项目区林草资源与生态状况的动态变化信息,进行科学分析与客观评价,编制年度项目区工程效益监测报告,及时、准确反映项目实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为项目绩效评价和进一步优化完善生态修复工程措施提供数据支撑和科学依据。
(2)监测内容:项目区森林修复措施、森林类型、优势树种、平均胸径、平均树高、郁闭度、草原修复措施、草原类型及生产力、植被组成、植被盖度等本底数据。
(3)样地布设:根据年度建设任务合理布设调查样地,调查样地须涵盖所有工程措施及各种工程措施项目区的所有草原类型,不同工程措施项目区内各草原类型上所设置的样地应具有代表性,样地大小设置应合理,且2个样地之间距离在1公里以上,草原样地离所选点区域的草原类型边界1公里以上,森林样地应尽量远离林缘。样地一般不设置在过渡带上。
(4)监测时间:在每年6-10月份对森林草原样地开展监测,项目区草原一般在6月份。开始返青,在8月份对草原样地开展监测。产草量样方测定时间选择牧草生长旺季进行。
(5)分析评价:应对采集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价,以项目实施起始年份项目区本地调查获取的项目区森林修复措施、森林类型、优势树种、平均胸径、平均树高、郁闭度、草原修复措施、草原类型及生产力、植被组成、植被盖度等本底数据为基准。依据《天然草原退化、沙化、盐渍化程度的分级标准》《草原健康状况评价标准》《天然草原退等级评定技术规范》,对比分析项目区森林和草原状况变化情况,科学、客观、准确的分析评价项目实施后林草资源和生态环境恢复效果,同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今后工作重点等情况进行总结。
(6)影像资料:监测人员应当对不同观测小区的植物群落特征及生产力、草原利用、生态状况指标、森林生长情况等内容进行拍照,按规范获得长时期连续的、清晰的样地景观照片,够客观反映样地所在的森林和草原生态系统动态变化规律。拍摄的野外监测照片为观测场地的景观照片,取景构图过程中应把观测场地中央的定位拍照标识桩充当参照物,使照片能够清晰反映样地的草原类型、地形、地貌、植被盖度和草群高度等。在不同季节、不同年份拍摄时,应当保证取景构图的一致性,从而让其他监测人员容易辨认。取景时可参考特殊地形或标志性植物(如小灌木)。另外,为清晰记录样地的盖度、群落组成等状况,还应当拍摄草原样地的俯视照片。在野外拍摄草原景观照片时,应当注意拍摄技巧,注意取景、聚焦、景深和用光等。在拍摄照片时,照片中应包括打印的照片编号。照片编号应当依据固定监测点编号、小班名称等有关信息。监测人员应当对所拍摄的照片进行归类、整理,并于每年年底刻录到光盘中作一次备份。
(7)资料管理:在监测过程中,监测人员应该认真填写监测表格的有关内容,有对于监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项目主管单位或项目实施单位反映。每次监测前后填写工作记录表,对每次的监测工作情况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监测时间、参加人员、监测内容、原始数据、特殊情况备注等。每次野外监测工作结束后,每个监测点负责人应指定专人对样品和资料进行整理,包括样品测定、样品存储、数据输入电脑、上传数据,填写工作记录等。所有电子文档和有关数据应当每月用光盘备份一次。
5.服务周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7.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二、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投标人具有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核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林草行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1-6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提供成立至开标前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1-6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提供成立至开标前的纳税证明;
6.本项目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结束之日止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9.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需装入招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注: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三、投标人投标须知:
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方可参与;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操作手册”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并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并完成网上投标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则视为放弃投标,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不能成功上传的,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为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各投标企业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企业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方法:请投标人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获取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2.各投标人于2025年7月1日起(法定公休、节假日不除外)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可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六、招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2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酒泉市电子开标评标平台”。
七、开标方式:
1.本项目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酒泉市电子开标评标平台”进行开标,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登录系统,查询到本企业所投项目后(开标前24小时,投标人应自行登录“酒泉市电子开标评标平台”查询所投项目是否已经推送),完成网上投标和投标文件的上传,若未在网上投标和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作放弃投标。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格式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流程参照“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评标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有限公司,服务电话: ******06
3.酒泉市电子开标评标平台:(******:13100/bid-ejiaoyi-jqs/)。
4.本项目投标文件使用“综合电子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有限公司网站(******)“下载中心”中的《建设工程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事务中心
联 系 人:李津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瓜州县渊泉镇渊泉街72号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跃东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瓜州县渊泉镇美康巷3-3号
邮 箱:******
监督单位:瓜州县******资源局
联系电话:0937-******
2025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