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次比选项目******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物资采购年度供货商采购已由******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采购人为******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材料采购供商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比选范围:水表类、PE、PPR类、阀门类、哈夫节类、药品类入围单位选取;
2.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品目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六个品目,具体采购划分如下:
品目序号 | 名称 | 按入围单位数量 | 拦标价 (综合单价) | 备注 |
品目一 | 水表类 | 5 | 6466.99元 | 比选申请人入围后,采购人将在2025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期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从入围单位中选取供应商。具体供货内容、供货时间及其他要求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品目二 | PE、PPR类 | 2 | 20881.44元 | |
品目三 | 阀门类 | 3 | 40968.53元 | |
品目四 | 哈夫节类 | 2 | 80345.10元 | |
品目五 | 聚合氯化铝类 | 1 | 2500.00元 | |
品目六 | 未加碘食用盐类 | 1 | 780.00元 |
2.4交货期:2025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交货时间和批次具体依据采购人要求。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标准要求
3.本次采购要求:
3.1比选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本次采购产品生产、制造能力的生产厂家或其授权代理销售商。
3.2比选申请人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注: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3.3比选申请人须承诺比选截至时间前三年内没有因比选申请人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3.4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新注册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以营业执照公司成立时间为准)提供本企业2025年任意一******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行承诺;
3.5提供售后服务承诺
(1)若比选申请人为生产厂家,按比选文件对售后服务的相关要求自行承诺;
(2)若比选申请人为授权代理销售商,除了满足比选文件对售后服务的相关要求外,承诺内容还应包括:售后服务由具备本次采购产品生产、制造能力的生产厂家进行。(格式自拟)
3.6出具检测报告或检验合格证(必须由省级及以上专业检测部门近年(指2020年或2021年或2022年或2023年或2024年)出具);出具卫生许可证批件(必须由省级以上卫生部门近年(指2020年或2021年或2022年或2023年或2024年)出具)。备注:比选申请人所投产品涉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2011年版)》内的,应当注明并提供卫生行政许可证明材料。《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2011年版)》以外的,不用提供卫生行政许可证明材料。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3.8采购品目中,国家如有资质要求的,应当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比选者,可于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7日止,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有限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联合广场C座19楼11、12号)购买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也可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微信购买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自行下载附件,并填写好相关信息后发给采购代理机构。
5.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6.比选文件的递交
6.1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5日10时00分,地点为******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比选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同比选文件递交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比选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三都水族自治县
联系人:胡保荣
电话:******
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联合广场C座19楼11、12号
联系人:王恩庆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