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兰考县国储林等病虫害防治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兰财采字询-2025-11-1-1 | 2025年兰考县国储林等病虫害防治 | 390000 | 390000 | 是 | 390000 |
(2)供货期限:10天内完成供货及相关的技术服务;
(3)项目地点:兰考县境内;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2)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的规定,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7)供应商所投药品的生产厂家须具有《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书》、《产品标准》三证;
(8)供应商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未办理CA的供应商,须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办理CA。“企业注册”参考:******/xwtzgg/10414.jhtml,办理CA参考:******/znbslc/24675.jhtml;
(2)已办理省内兰考以外CA的,可以进行CA互认,省外的咨询相应CA公司。
互认步骤: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用CA进行绑定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