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明星村,东至金鸡路,南至恒枫路,西至四甲河,北至建设河,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20.247857°,北纬30.214512°,占地面积40354平方米。
******居民用作农用菜地。根据地块规划,本地块原土地用途为农用地,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属于敏感用地中住宅用地(07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根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的第七条,“符合以下情形的地块,责任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一)甲类地块,是指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的。”本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有限公司)对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