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2025年校舍维修改造建设项目二标段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项目名称 |
利辛县2025年校舍维修改造建设项目二标段 |
项目编号 |
BZLX2025GC55901 |
招标人 |
******教育局 |
招标人地址 |
利辛县港口路866号 |
招标联系人 |
关青青 |
联系方式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集团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董浩 |
联系方式 |
******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提问1:本项目评标办法中:拟派建造师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8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得15 分;满分 15 分。 请问装饰业绩是否符合?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2:四库备案业绩造价为960,施工许可和合同写的是849,验收报告写的也是960,请问以哪个为准,是否可以投二标段。 回复:本招标文件要求拟派建造师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房屋建筑工程)。 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2.2以此为准:投标人应依法行使自己的异议、投诉权利。对于恶意异议投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有关部门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现修改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 本修改澄清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此修改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 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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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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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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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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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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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教育局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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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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