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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塞区城市集中供热改造项目已由延安市安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塞行审发〔2025〕8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安市安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区财政列支解决;招标人为延安市安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品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延安市安塞区城区内;
2.2工程规模:本项目主要对延安市安塞区集中供热老旧管网、热源厂、换热站、检查井、管道阀门补偿器、道路翻新等进行更新改造,包括改造DN80mm~DN500mm热力管网3702m,配套建设检查井等附属设备;更换补偿器24台,增加补偿器60台;更换、安装阀门462台;迁移2座现状换热站,新建站房,更换换热设备;对5座换热站进行自动化改造;新建及改造管网检查井20 余座;城南热源厂循环泵改造,中水水质处理设备一套;道路翻新改造;部分换热站换热设备改造,包括换热器和水泵等。
2.3计划工期:431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涉及的全部工程内容。监理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
2.5概算总投资:5183.36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为本企业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并提供近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标段: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提供近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申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根据成立年限提供)。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今),申请人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或中标通知书)。
3.4、信誉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可查询;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3.6、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方法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25年07月02日至2025年07月06日,使用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4日15时30分。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版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资格预审采取线上不见面模式。
6.4资格预审时间: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和《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安市安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安塞区原政府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王海军(接收异议联系人)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和国际A座1502室
联系人:刘会敏
电话:******
******办公室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