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有限公司察雅县吉塘加油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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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察雅县吉塘镇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1月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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