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LJWSGS[CS]******(招标文件编号:HLJWSGS[CS]******)
******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物业服务外包和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塔河镇塔南街办公楼
中标(成交)金额:36.******(万元)
供应商名称:加格达奇区海通汽车修配厂
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山水嘉苑9号车库南6户
中标(成交)金额: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有限公司 | 包1:物业服务外包 | 采购单位的基础物业、设施设备维护等服务 | 合格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采取1+1+1模式,即:通过第一年考核可续签第二年合同,以此类推;如考核不合格,取消资格。具体金额以当年实际发生为准。 | 合格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2 | 加格达奇区海通汽车修配厂 | 包2: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采购单位名下所有备案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故障抢修等服务 | 合格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采取1+1+1模式,即:通过第一年考核可续签第二年合同,以此类推;如考核不合格,取消资格。具体金额以当年实际发生为准。 | 合格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兰军(磋商小组组长)、 刘爱霞、张慧颖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关******委员会办公厅[2003]857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558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物业服务外包和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
联系方式:李先生 04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曙光大街春城花园一号楼9单元302室
联系方式:孙先生******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