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安徽省产权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寿县寿春镇周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决定以挂牌方式出租下列资产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寿县寿春镇周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办公楼(四楼、五楼)及仓库租赁项目
二、项目编号:QTCQ******
三、标的物基本情况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平方米) |
租赁 年限 |
起始价 (万元/年) |
底价 (万元) |
起始总价 (万元) |
增幅 (万元)/次 |
QTCQ******-1 |
寿县寿春镇周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办公楼(四楼、五楼)及仓库租赁项目 |
1180 |
4 |
15.1344 |
60.5376 |
60.5376 |
0.1 |
标的物概况:本标的物位于寿县安丰路与大顺路交叉口东北侧,总建筑面积约1180平方米,其中四楼建筑面积约540平方米、五楼建筑 面积约540平方米、仓库建筑面积约100平方米,房屋现状以现场踏勘为准。 |
二、竞买人资格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竞买登记
竞买人可于2025年7月2日后登录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自行下载寿县寿春镇周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办公楼(四楼、五楼)及仓库租赁项目挂牌文件。并于2025年7月14日15时00分至15时30分(其他时间不接受竞买登记)携相关资料(法人或其他组织竞买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竞买保证金票据;自然人竞买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和竞买保证金票据******有限公司业务三部办理竞买登记。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下午15时00分。
四、挂牌截止时间和地点
挂牌截止时间:2025年7月14日15时30分
挂牌地点:******服务中心开标二室(寿县城投大厦5楼)
五、挂牌要求
1、本项目相关的所有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2、成交确认书发出后10日内签订合同,租金应按合同要求付至出让人指定账户。
3、标的物勘察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挂牌截止时间前一天(工作时间内),意向竞买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凡参加竞买登记的各意向竞买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和确认了标的面积、使用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应有充分的认识,竞买成功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标的的详情为由提出疑义(包含但不限于水、电、路等硬件设施及周边邻里情况须竞得人自行解决),出让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项目采取现场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最终报价必须超过或等于底价,否则不成交,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注:本项目属于农村产权项目。
六、竞买保证金缴纳
******银行账户(在汇入保证金时应注明标的名称或标的编号),不接受现金缴款。
******有限公司竞买保证金账号一览表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保证金金额(元) |
保证金汇款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QTCQ******-1 |
寿县寿春镇周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办公楼(四楼、五楼)及仓库租赁项目
|
50000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寿县寿春支行 |
************0 |
******有限公司寿县寿春支行 |
******2917 |
||||
******银行营业部 |
************08 |
||||
******有限公司寿县宾阳支行 |
************1152 |
备注:竞买未成功的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还,竞得人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七、本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出让人信息
名 称:寿县寿春镇周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地址:寿县安丰路与大顺路交叉口东北侧
联系人:邓宗珉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寿春镇宾阳大道城投大厦5楼
联系人:杜雷
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名 ******管理局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