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询比价公告
******有限公司土木工程公司西藏察雅县巴日乡帕拉行政村至色如自然村公路工程第Ⅱ标段项目******有限公司土木工程公司西藏察雅县巴日乡帕拉行政村至色如自然村公路工程第Ⅱ标段项目经理部钢筋连接套筒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OWERCHINA-******-240033)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现征集合格的报价人对该项目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7月29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前进行网上报价。
一、采购原则和方式及资金来源
1.1 采购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定中标人。
1.2 采购方式:本采购项目采用公开询比价方式,询价小组根据各入围供应商的报价情况,选择性价比最优的报价人作为本采购项目的成交人,******有限公司西藏察雅县巴日乡帕拉行政村至色如自然村公路工程第Ⅱ标段项目经理部与成交人签订采购合同。
1.3资金来源:该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工程款。
二、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2.1拟采购材料名称、规格、数量明细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质量技术要求 |
1 | 钢筋连接套筒 | BF4 20 | 个 | 228400 | 详见第三章技术规范 |
2 | 钢筋连接套筒 | BF4 25 | 个 | 91600 | 详见第三章技术规范 |
3 | 钢筋连接套筒 | BF4 28 | 个 | 61500 | 详见第三章技术规范 |
4 | 钢筋连接套筒 | BF4 32 | 个 | 18500 | 详见第三章技术规范 |
交货 地点 | ******有限公司西藏察雅县巴日乡帕拉行政村至色如自然村公路工程第Ⅱ标段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或其他指定交货地点,确切地点由采购人派工程代表现场指定。 |
注:以上材料对应数量为预估数量在合同执行期间可能会有所增减,报价人不得以数量增减为由向使用人进行索赔,最终以双方现场交货签收数量进行结算。
2.2产品质量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 规范技术质量要求
三 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
******有限公司西藏察雅县巴日乡帕拉行政村至色如自然村公路工程第Ⅱ标段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
3.2交货及验收:
3.2.1 交货时间: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供货结束,按使用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具体到货时间以使用人提供的供货计划(通知)为准。
3.2.2 每批材料发运应随车发运一份发货材料清单、出厂合格证书、质量证明书、本批次产品检测报告等必要文件资料,提交的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必须与材料的批号相同,质量证明书必须加盖鲜章。
3.2.3 计量单位为“个”。钢筋连接套筒到达目的地后,由买方现场验收人员对卖方提供的钢筋连接套筒数量进行验收确认。
3.3外观验收
材质证明: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卖方必须随车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出厂合格证明文件”及相关证明交买方验收人员;
钢筋连接套筒外观:如发现钢筋连接套筒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的不符合规范时,买方有权拒收,卖方应立即将该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买方要求时间内重新更换符合标准的货物,卖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3.4取样送检
买方取样送检复测以买方业主和监理单位认可的试验机构检测结果为准,取样时要由买方质检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共同见证;
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
经检验,卖方产品质量不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标准或不能满足现场施工要求时,卖方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处理,在限定的时间内重新发运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3.5若供应货物不满足合同约定或者成交人货物检测不合格,使用人将拒收该批货物,且成交人应立即组织进行更换合格产品等补救措施,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由于成交人延迟供货给******集团股份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项目部的采购活动。
四 付款方式及结算:
******银行转账或六个月内(含)的供应链金融产品支************银行付融通、电建保理(电建融信工行、电建融信农行、电建融信建行、保理公司)等方式支付,供应链金融产品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贴息费由卖方承担。
4.2货款支付: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月后次月向乙方支付本期结算款的80%;结算月后第3月再支付本期结算款的17%;剩余的3%为质量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质保期半年),在质保期满后30日内,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相关费用后一次性支付。(报价人可提供其他更优惠付款条件)。
4.3特殊情况因买方出现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卖方同意给予一定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内不视为违约且不计息,卖方不得以此为中断供货的理由。
五 报价人资格条件
5.1本次询价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今)由第三方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产品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送检单位应为生产厂家或报价人,否则无效)至少一份,且出具的检验报告包含至少1个竞标规格的产品。
(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提供生产厂家近三年(2021年至今)由第三方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产品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送检单位应为生产厂家或报价人,否则无效)至少一份,且出具的检验报告包含至少1个竞标规格的产品。
(2)业绩:
报价人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相同或相近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合同额在100万人民币以上)1份及以上(附合同扫描件)。
(3)商业信誉: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报价人应提交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2024年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1份。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报价人无不良记录。
(4)询价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报价;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5)财务状况:
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且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征信负面信息,提供2021年及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
(6)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六 询比价函的获取
5.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的报价人,请于2024年7月26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上确认参与本次询价。
6.2报价人可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免费下载询比价函(电子版)及上传对应报价单。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
七 询比价函的售价
本次询比价函(电子版)无偿提供。
八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土木工程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凉亭中路673号水电十四局电建科研大厦B座13层邮 编:650041
联 系 人:范女士
电 话:0871-******
******有限公司西藏察雅县巴日乡帕拉行政村至色如自然村公路工程第Ⅱ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察雅县巴日乡尼珠村水电十四局
联 系 人:蔡先生
电 话:******
电子邮箱:******
九 监督机构
******办公室
监督电话:0871-******
******有限公司土木工程公司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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