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街道龙河新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已由******委员会以丰都发改发〔2024〕52号、〔2024〕174号、〔2024〕319号文(项目代码:2402-500230-04-01-46656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丰都县龙城大道南侧 A9-08-03 地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54233.43m2,建筑面积141704.97m2,其中保障性住房103925.73m2、配套社区服务用房5669.54m2,配套商业用房693.94m2、车库及设备用房28303.87m2,架空层3112.89m2。主要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约4352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约393万元
2.4 招标范围: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直至缺陷责任期的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
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等的监理。其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施工图(含变更、 补充设计)所示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作业及其交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7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丰都县住建委6楼 | 地址: | ******街道花园街59号 |
联系人: | 余老师 | 联系人: | 陈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银行: | ******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