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海域滩涂泥螺捕捞销售项目 ******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4日9点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QHT******001
******有限公司海域滩涂泥螺捕捞销售项目
预算金额:210.0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自然人进行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捕捞许可证(作业场所:A类渔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4日9点00 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南路30号霞光府•锦园A-23#102-108号)纸质文件递交
******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南路30号霞光府•锦园A-23#102-10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监管部门(或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份: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时须提供由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投标人为自然人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3)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无需提供);
(4)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捕捞许可证(作业场所:A类渔区)(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须提供由本人签字的复印件)。
2、本次招标公告在中权昊泰辽宁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3、投标人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涉及本项目的更正内容以更正公告为准,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及时获知更正内容责任自负。
******银行信息
******有限公司盘锦分行
******有限公司
账号:************2826
邮箱地址:******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政府综合办公楼
联系人方式:郭女士 ******
******农村局,负责人:吕先生,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南路30号霞光府•锦园A-23#102-108号
联系方式:陈金萍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金萍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