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SCHT-2025-291243
二、合同名称:******保健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D-************36
四、项目名称:******保健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保健院
******保健院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地址:东御街57号13-30楼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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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财产保险服务 | 1(项) | ¥6,300.00 | ¥6,300.00 | 一、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经成都市政府******医院需要提供车辆年度保险服务。服务要求:1、我院每辆公务车辆在购买保险前,供应商须提供投保建议方案,方案应包含投保的险种明细。2、当保费较上一年度增幅超过20%时,供应商应向我院报告。三、商务要求(一)服务期限:一年(二)费用结算1、根据我院各车辆上一年度保险期限,在保险到期前分别购买及支付保费。2、供应商在结算支付时须向我院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供应商在结算支付时须向我院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
2 | 财产保险服务 | 1(项) | ¥4,500.00 | ¥4,500.00 | 一、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经成都市政府******医院需要提供车辆年度保险服务。服务要求:1、我院每辆公务车辆在购买保险前,供应商须提供投保建议方案,方案应包含投保的险种明细。2、当保费较上一年度增幅超过20%时,供应商应向我院报告。三、商务要求(一)服务期限:一年(二)费用结算1、根据我院各车辆上一年度保险期限,在保险到期前分别购买及支付保费。2、供应商在结算支付时须向我院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供应商在结算支付时须向我院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
3 | 财产保险服务 | 1(项) | ¥4,000.00 | ¥4,000.00 | 一、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经成都市政府******医院需要提供车辆年度保险服务。服务要求:1、我院每辆公务车辆在购买保险前,供应商须提供投保建议方案,方案应包含投保的险种明细。2、当保费较上一年度增幅超过20%时,供应商应向我院报告。三、商务要求(一)服务期限:一年(二)费用结算1、根据我院各车辆上一年度保险期限,在保险到期前分别购买及支付保费。2、供应商在结算支付时须向我院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供应商在结算支付时须向我院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
4 | 财产保险服务 | 1(项) | ¥3,900.00 | ¥3,900.00 | 一、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经成都市政府******医院需要提供车辆年度保险服务。服务要求:1、我院每辆公务车辆在购买保险前,供应商须提供投保建议方案,方案应包含投保的险种明细。2、当保费较上一年度增幅超过20%时,供应商应向我院报告。三、商务要求(一)服务期限:一年(二)费用结算1、根据我院各车辆上一年度保险期限,在保险到期前分别购买及支付保费。2、供应商在结算支付时须向我院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供应商在结算支付时须向我院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
5 | 财产保险服务 | 1(项) | ¥3,500.00 | ¥3,500.00 | 一、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经成都市政府******医院需要提供车辆年度保险服务。服务要求:1、我院每辆公务车辆在购买保险前,供应商须提供投保建议方案,方案应包含投保的险种明细。2、当保费较上一年度增幅超过20%时,供应商应向我院报告。三、商务要求(一)服务期限:一年(二)费用结算1、根据我院各车辆上一年度保险期限,在保险到期前分别购买及支付保费。2、供应商在结算支付时须向我院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供应商在结算支付时须向我院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
6 | 财产保险服务 | 1(项) | ¥3,400.00 | ¥3,400.00 | 一、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经成都市政府******医院需要提供车辆年度保险服务。服务要求:1、我院每辆公务车辆在购买保险前,供应商须提供投保建议方案,方案应包含投保的险种明细。2、当保费较上一年度增幅超过20%时,供应商应向我院报告。三、商务要求(一)服务期限:一年(二)费用结算1、根据我院各车辆上一年度保险期限,在保险到期前分别购买及支付保费。2、供应商在结算支付时须向我院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供应商在结算支付时须向我院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
7 | 财产保险服务 | 1(项) | ¥2,400.00 | ¥2,400.00 | 一、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经成都市政府******医院需要提供车辆年度保险服务。服务要求:1、我院每辆公务车辆在购买保险前,供应商须提供投保建议方案,方案应包含投保的险种明细。2、当保费较上一年度增幅超过20%时,供应商应向我院报告。三、商务要求(一)服务期限:一年(二)费用结算1、根据我院各车辆上一年度保险期限,在保险到期前分别购买及支付保费。2、供应商在结算支付时须向我院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供应商在结算支付时须向我院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
合同金额: 2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7月03日至2026年07月03日
******保健院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7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保健院
2025年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