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采购项目编号:商梁财采磋-2024-66 | ||||||
| ******水利局梁园区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工程项目 | ||||||
| 3、公告类型:废标公告 |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原公告发布媒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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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开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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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废标(终止)原因 | ||||||
| ******有限公司成功中标该项目,中标金额为123.66万元;2025年1月13日签订项目合同,合同工期为90天,因临近春节假期,特将开工日期调整为年后开工,开工日期2025年02月13日。3月中旬,该项目工程便一直处于停工状态。 在2025年4月14日,鉴于项目停工,我局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4.5.3项条款(承包人保证项目部成员全************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镇里固工业园区09号,然而************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敬敬,(联系方式:******)及委托代理人刘会方,(联系方式:******)进行电话联系,均无法取得联系。同时,便前往该公司另一办公地点华盛大厦12楼,却发现该公司办公地点已被查封,现场张贴有相关查封封条。 ******有限公司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到我局接受************有限公司终止梁园区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有限公司注册地及办公地点张贴了施工合同终止通知,明确告知对方合同已终止,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有限公司前期已完成工程量进行验收。此项目前期已对刘口、双八、谢集、水池铺、观堂五个水厂12个除氟设备刷漆进行刷漆,通过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现场检测、核验,发现施工质量不符合图纸及规范要求,不能进行工程量核算,其余工程未进行开工建设。 ************************水利局可依法对《梁园区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中的工程项目另行招标、建设。 ******财政局同意,对该项目进行重新采购,以便依法依规对项目进行有序推进,确保该项目早日发挥工程效益,从而保障基层供水安全稳定。 |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终止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终止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水利局 | ||||||
|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货场东路 | ||||||
| 联系人:王先生 | ||||||
| 联系方式:******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93号楼9层 | ||||||
| 联系人:刘先生 | ||||||
| 联系方式:******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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