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城区黄金坳镇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7-03
******农村局 (甲方)
******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怀化市鹤城区黄金坳镇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工程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2、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鹤城区黄金坳镇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鹤财采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污水管网工程、分散式污水处理工程、集中式污水处理工程等(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大写:叁佰陆拾捌万柒仟陆佰玖拾元伍角玖分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名称 | 商品名称 | 参数/技术说明 | 数量 | 单位 | 合同金额(总价) |
1 | ******有限公司 | 怀化市鹤城区黄金坳镇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1 | 项 | ******.59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5年7月3日
地点:怀化市鹤城区
方式:详见合同
四、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组织设备、人员进场,支付预付款28%,人民币:壹佰零叁万贰仟伍佰伍拾叁元叁角柒分整(小写:¥******.37元)。
2、进度款支付:按月完成工程量支付80%进度款,竣工验收完毕,支付总工程量的80%工程款。
3、工程结算及付清:工程结算经财政审定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剩余3%质保期满一次性支付完毕。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
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按《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HNJS -2014)的通知》(湘建价(2014)114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二部分执行。详见湖南住房和建设网 www :hunanjs.gov.cn)。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年7月3日生效。
本合同一式6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7月3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农村局 乙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承清 法定代表人:赵雄
电 话:/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银行:/
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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