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相关要求,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医院)新院区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医院)新院区内;
建设内容:拟在新院区门诊医技楼负一楼新建2个直线加速器机房(1个机房安装一台10MV直线加速器;1个机房安装一台6MV直线加速器,机房屏蔽设计均按照10MV直线加速器机房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和一个后装治疗机房(使用192Ir放射源,初装活度3.7×1011Bq);在门诊医技楼二楼新建一个介入手术科室(建设三个DSA机房及相关配套用房);在综合住院楼一楼新建一个核医学科场所(建设一个PET-CT机房、一个SPECT-CT机房及相关用房,建设一个131I甲亢及甲癌治疗场所;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18F用于PET-CT扫描、使用99mTc用于SPECT-CT扫描,使用131I用于甲亢及甲癌治疗;核医学场所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在综合住院楼五楼新建1个DSA机房及相关配套用房。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医院);
单位地址:攸县城关镇交通路29号;
联系人:颜科长;
电话:******。
三、环评单位基本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和润社区万家丽中路3段186号利璞大厦2单元10007室;
联系人:赵工 ;
电话:******,邮箱:******。
四、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2025年6月30日至 2025年7月11日止。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提出意见或建议。
******医院)
2025年6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