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原招标公告内容:招标条件
张家口吉家房水厂还建项目工程 已由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 行政审批局 以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 行政审批局 关于张家口吉家房水厂还建项目核准的批复 、 张经审字 【 2025 】 88 号 ******银行贷款 ,国有资金占比 100% , 财政资金占比 /% 。
变更为:招标条件
张家口吉家房水厂还建项目工程 已由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 行政审批局 以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 行政审批局 关于张家口吉家房水厂还建项目核准的批复 、 张经审字 【 2025 】 124 ******银行贷款 ,国有资金占比 100% , 财政资金占比 /% 。
2 、原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的建设规模:本项目日处理能力 5.00 万 m3 (立方米),总占地面积 26.40 亩,总建筑面积 3972.6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088.59 ㎡,包含送水泵房(含控制室) 338.98 ㎡、变配电房 395.94 ㎡、维修车间、仓库、加药间 409.84 ㎡、门房 49.96 ㎡、综合楼(含化验室、办公、厨房、食堂) 845.47 ㎡、清水池出地面楼梯间 48.40 ㎡;地下建筑面积 1884.01 平方米,包含地下室 206.55 ㎡,地下构筑物 1677.46 ㎡ (含有效容积 5000.00m3 (立方米)的清水池、吸水井);新建水厂输配水管道线 5564.00m ;厂外配套高低压输电线路及电缆沟 (井) 950.00m ;其他室外工程绿化 11054.00 ㎡。
变更为: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的建设规模:本项目日处理能力 5.00 万 m 3,总占地面积 26.40 亩,总建筑面积 3972.6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088.59 ㎡,包含送水泵房(含控制室) 338.98 ㎡、变配电房 395.94 ㎡、维修车间、仓库、加药间 409.84 ㎡、门房 49.96 ******服务中心(含业务配套及其他设施) 845.47 ㎡、清水池出地面楼梯间 48.40 ㎡;地下建筑面积 1884.01 平方米,包含地下室 206.55 ㎡,地下构筑物 1677.46 ㎡ (含有效容积 5000.00m 3的清水池、吸水井);新建水厂输配水管道线 5564.00m ;厂外配套高低压输电线路及电缆沟 (井) 950.00m ;其他室外工程绿化 11054.00 ㎡。
注: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建设规模均按变更后建设规模为准。
3、 原招标公告建设地点为:河北省张家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站南 200 米处。
变更为: 河北省张家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站南。
4 、原开标时间 2025 年 5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变更为 : 2025 年 6 月 5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 、原投标解密截止时间: 2025 年 5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变更为: 投标解密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5 日 9 时 30 分。
6 、其他内容以更正后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