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赣州筠门岭22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03日 至 2025年12月0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1-******
******服务中心(方楼)4楼19号窗口
邮编:330077
| 建设名称: | 赣州筠门岭22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 |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筠门岭镇石久村 |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 新增2号主变,主变规模为1×180MVA,主变户外布置,不新增220千伏和110千伏出线,新增3个110千伏出线间隔,新增无功补偿3×8Mvar电容器和1×10Mvar电抗器。本工程总投资27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7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0.78%。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 一、项目施工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工程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建设中施工扬尘、机械噪声、施工固体废物、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及施工占地对生态产生一定影响,但通过采取适当的环境保护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二、项目营运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电磁环境影响分析赣州筠门岭22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在变电站场地内进行,不改变站内主要电气设备及设施,对站址周边的电磁环境影响较小。结合现状监测结果,主变扩建完成后,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可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2、运行期声环境影响分析(1)间隔扩建噪声影响分析间隔扩建工程在现有变电站围墙范围内进行110千伏出线间隔扩建,涉及的主要电气设施为间隔开关、断路器等,间隔扩建工程不增加主变、电抗器等噪声污染源设备,对变电站厂界及保护目标处声环境影响不大,扩建后变电站厂界及保护目标处噪声将基本维持在现有水平。根据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现有变电站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表明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很小。(2)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噪声环境影响分析根据相关噪声理论预测结果可知,筠门岭22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完成投产后,变电站厂界围墙外噪声预测后,根据叠加结果来看,建成前后噪声结果变化不大,厂界昼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3、水环境影响评价筠门岭220千伏变电站正常运行时,废水主要为巡检人员的少量生活污水,本项目扩建不会改变原有巡检人员数量。站内雨污分流,雨水排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对周围水环境不会造成影响。4、环境空气影响评价本项目运行期间没有工业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造成影响。5、固体废物影响评价运营期变电站设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期主变扩建完成后,将不增加变电站的人员编制,因此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方式能满足项目扩建后的要求。三、污染防治措施1、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加强宣传;(2)做好变电站磁防护与屏蔽措施;(3)高压设备和建筑物钢铁件接地良好,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件连接紧密,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4)变电站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均应做到表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5)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选择自冷式低噪变压器,主变压器基础垫衬减振材料;(2)主控室和配电室的排热风机选用低噪风机;(3)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电气设备,合理规划变电站平面布置;(4)加强变电站运营管理,确保变电站周边声环境质量达标,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
|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提供): | 本工程在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与本工程环境保护有关的公众意见。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提供): | (1)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的正常工作状态,高噪声设备不同时施工,禁止夜间施工;保持施工场地路面清洁,洒水降尘;施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理。(2)在工程设计和建设中,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充分重视和认真实施相关环保措施。(3)在工程设计、施工及运营过程中,随时听取及收集公众对本项工程建设的意见,充分理解公众对电磁环境影响的担心,及时进行科学宣传和客观解释,积极妥善地处理好各类公众意见,避免有关纠纷事件的发生。(4)在项目实施中加强项目环境管理,定期对施工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减少植被破坏。(5)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施工迹地清理及植被恢复。(6)加强对电磁环境的运行管理,保证各指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7)工程建成投运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自主验收,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提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