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宁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地址:宁国市迎宾路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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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宁国市张村路绿宝嘉园24号楼10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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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徽省宁国市S466宁甲路K25+565-K33+203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
项目编号 |
NGS-GC-GK-****** |
开标时间 |
2025年4月14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333号福泰国际1栋1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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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9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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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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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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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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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2.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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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唐宇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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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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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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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刘小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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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公路桥梁与隧道专业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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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B************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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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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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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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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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2021年攸县第一批普通国省道路面大中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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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2021年攸县第一批普通国省道路面大中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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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总工业绩:茶陵县2022年普通国省道大中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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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巢湖市烔炀镇烔黄路东侧原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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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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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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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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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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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2.8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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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韦章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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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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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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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金仁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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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道路与桥梁工程师专业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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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FG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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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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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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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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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舒城县2020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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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舒城县2020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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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总工业绩:舒城县2020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一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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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经济开发区望江大道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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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8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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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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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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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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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2.4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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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胡碧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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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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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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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蔡长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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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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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2017Z1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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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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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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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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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S246望江段路面修复与预防养护工程(K147+312-K152+020,K153+266-K160+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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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G236等3条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路面)(三标段G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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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总工业绩:旌德县S472版仙路K26+171-K42+435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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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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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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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5年4月15日-2025年4月18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章先生(招标人)、刘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招标人)、0563-******(招标代理机构)。 二、******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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