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5-211081-00020-001-001
二、合同名称:灯塔市数据中心食堂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5-211081-00020
四、项目名称:灯塔市数据中心食堂配送餐服务
五、合同主体
******服务中心)
地 ******街道文明街468号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文化街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灯塔市 数据中 心食堂 配送餐 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二、服务要求: (一)人员要求: 1.中标人配备的服务人员均应为身体健康,经过卫生培训教育具有健康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法规的要求。 2.中标人的服务人员需配备统一的工作服装(包括:衣、帽、鞋、口罩等),并穿着上岗,工作服装应有清洗保洁制度,工作期间应保持良好的形象,做到衣着整洁、仪容端正、礼仪规范。 3.如因举办活动或节假日加菜导致工作量增大需要临时增加服务人员的,中标人应及时补充并承担相关的费用及风险,同时,相关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本项目的要求。 4.在服务期间内,中标人须承担项目工作人员的意外责任和工伤责任险和所有服务风险。 5.中标人人员需无条件接受并配合招标人及使用部门对服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二)配餐要求: 1.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把加工好的饭菜分别装入专用的保温容器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进行分装后发放; 2.中标人需负责清洗餐盘并负责消毒;3.中标人根据季节选择适当的保温箱进行运送,确保就餐人员每天可以吃到热饭热菜; 4.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必须保证提供的供餐产品的原材料须符合下列质量标准: 4.1蔬菜类:无黄叶,无腐烂,无泥沙,新鲜,无浸泡。 4.2肉类:不是非洲猪瘟病死猪肉,无注水;无瘦肉精,符合国家肉质标准;海鲜类:无注水。 4.3粮油、副食干货类:无霉变,水分标准及杂质要求按国家标准执行。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成分说明、逾期指示及完整包装。 4.4调料类:新鲜无霉变,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成分说明、逾期指示及完整包装。 5.中标人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三无产品或原料)不采购和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调味料以及人工色素调味料;不外购散装熟食品;应采购新鲜肉制品,少食冷冻肉制品、油炸食品、腌制食品以及香肠、火腿、肉丸等加工肉制品等。 6.就餐标准:职工餐标准:早餐:8元(含职工自缴1元):不限于馒头、花卷、鸡蛋、粥或汤、四样咸菜。午餐:8元(含职工自缴1元)周一至周四:四菜一汤(两荤两素)、两样咸菜,2种主食。周五为面食(不限于包子、饺******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Is)》(2013)的需求,制定营养充足、搭配合理、菜品丰富的带量食谱。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68,800.00元
合同金额:568,8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3-3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4-15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