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 比 公 告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黑国资产(2019)156 号)《电子采购交易规范非招标方式》(GB/T43711-2024)《************有限公司阳光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黑建投发〔2024〕145 号)的有关规定,对桦南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期)施工第三标段石料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招标编号:CG-******-15272
1.2项目名称:桦南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期)施工第三标段石料采购项目
1.3采购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单价(元) | 合计(元) | 项目地点 |
1 | 块石 | 7-15cm | 花岗岩 | 石料饱和抗压强度>30Mpa,软化系数>0.8,冻融损失率<1%.填充石料粒径范围在7cm~15cm之间,中值粒径宜介于1.5D~2.0D之间。 | m3 | 27000.00 | 85.00 | ******.00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梨树乡、 |
2 | 块石 | 7-15cm | 花岗岩 | 石料饱和抗压强度>30Mpa,软化系数>0.8,冻融损失率<1%.填充石料粒径范围在7cm~15cm之间,中值粒径宜介于1.5D~2.0D之间。 | m3 | 18700.00 | 85.00 | ******.00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柳毛河镇 |
3 | 土毛石 | / | / | 土毛石含土量不应超过30%,土为山皮土,严禁掺入其他素土。山皮石尺寸不应大于15cm,其强度不小于10MPa,软化系数不应小于0.75 | m3 | 43900.00 | 43.00 | ******.00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梨树乡、 |
4 | 土毛石 | / | / | 土毛石含土量不应超过30%,土为山皮土,严禁掺入其他素土。山皮石尺寸不应大于15cm,其强度不小于10MPa,软化系数不应小于0.75 | m3 | 28900.00 | 43.00 | ******.00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柳毛河镇 |
5 | 风化砂 | / | / | 风化砂最大颗粒宜小于37.5mm,应坚硬、清洁、干燥、无风化、无杂质,具有适当的级配,砂石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及耐磨性,含土量不得大于10%。 | m3 | 4400.00 | 43.00 | 189200.00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梨树乡、 |
6 | 风化砂 | / | / | 风化砂最大颗粒宜小于37.5mm,应坚硬、清洁、干燥、无风化、无杂质,具有适当的级配,砂石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及耐磨性,含土量不得大于10%。 | m3 | 2900.00 | 43.00 | 124700.00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柳毛河镇 |
1.4交货地点:采购人自提,不含运费
1.5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开始供货,到2025年12月31日为止
1.6质量标准:合格
1.7付款方式:货到检验合格后,根据业主方资金拨付情况、按批次付款。
1.8最高限价:******.00元(备注:最高限价为已包含税金、不含运费,含装车费,不含卸车费)。
二、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意向供应商依法成立,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一般纳税人登记证明。
2.2意向供应商须提供所投物资的合法来源证明材料,且供应商石料生产厂家至项目地点运距须在70公里以内。
2.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近三年(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2.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5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6意向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偷税漏税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2.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2.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意向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集团智慧采购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询比文件。报名及购买询比文件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00:00至2025年11月04日00:00(北京时间)。
3.2意向供应商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联系人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3)获取文件登记表,投标人详见附件需自行下载。
3.3文件费1500元(文件费递交账户与保证金递交账户******集团智慧采购平台对应位置,否则报名无效,报名审核通过后联系代理机构线下获取文件】
四、响应保证金
4.1采购保证金形式:公对公汇款或投标保函。
4.1非保函递交方式:由投标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专用账户,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哈达支行
账 号:************37
行 号:******1584
4.2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4.3缴费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6日14时00分。
4.4投标保证金退还及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银行保证金是否存在退汇的情况。
(******银行实时对账单中收到此款项的时******集团智慧采购平台(******)对应位置,未上传的无效文件,因此造成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未中标的成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于成交公示发出后5日内无息退还;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于签订采购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回。
4.5投标保函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为60日。
五、履约保证金
5.1 ******银行保函;
5.2履约担保金额:成交额的10%(电汇)作为履约保证金;
5.3履约担保交付时间:本次公示后,成交供应商于30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提交履约担保,否则视为弃标;
5.4履约担保退还时间: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将材料全部送至施工现场,质量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或退还履约保函解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6日14时00分。
5.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君康大厦公寓楼1616室。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6日14时00分
6******集团智慧采购平台指定位置;纸质版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或邮寄(只接受顺丰快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智慧采购平台(******)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九、中标服务费的收取
******有限公司发布的“睿采网平台收取中标服务费的通知”自2025年4月10日起 ,对通过平台中标的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
账户账户名称:
******有限公司
******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
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CG-******-15272
8.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标编号。
******有限公司CG-******-15272)
8.3收费标准: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50万元以下 | 按200元/次收取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按500元/次收取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按2000元/次收取 |
500万元(含)以上 |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0.1%收取 |
8.4其他说明:
(一)如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缴纳中标服务费,平台有权拒绝发布相关招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二)中标供应商拒不缴纳中标服务费,与采购人私下直接签订采购合同的,平台有权拒绝承认其相关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有权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系统服务及查验查证服务。
8.5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两部分组成,分别为:平台中标服务费(由睿采网)收取)以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代理公司收取),请各潜在供应商熟知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的组成。
十、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意向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工程发展事业部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451-******
采 购 人: ******有限公司
地 址:林口县林口县振西工业园区兴林大街与建业路交叉口办公楼
联 系 人: 董秋锐
电 话:******
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君康大厦公寓楼1616室
联 系 人:刘佳
电 话:0451-******
邮 箱:XMHC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