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龙政采F2025-8G2-1
二、项目名称:******学校改建工程——弱电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再次)
三、采购日期:2025-04-03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正大阳光城28幢1508
被投诉人 1 :******学校
地址:龙泉市中山西路76号
被投诉人 2 :******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龙锦公寓301室
相关供应商: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466号
五、基本情况
******学校改建工程——弱电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再次)(项目编号:龙政采F2025-8G2-1,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结果质疑答复不满,于2025年5月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5年5月12日寄出补正通知书,投诉材料经补正后,本机关于2025年5月15日正式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学校改建工程——弱电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再次)(项目编号:龙政采 F2025-8G2-1)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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