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南阳政采公开-2025-32-1 | ******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 | ****** | ****** |
5.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
5.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预留金额 万元或预留 %份额。
2.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2.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接受进口产品 √不接受进口产品
□是,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个自然年的,可以提供近半年财务报表);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3.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8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类产品可提供备案凭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可不提供);投标人所投货物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可不提供)
3.9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供应商须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要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3、因供应商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12-******。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因投标人准备不到位、网络问题等情况(30分钟内)无法及时解密,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4、请各潜在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网站更新信息,若因其他原因未能及时看到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