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蕉溪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景区生态治理工程已由******改革局以德发改审[2019]10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拔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德化县雷峰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4066.220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蕉溪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景区生态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工程造价4066.220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园区内景观绿化工程、景观挡墙、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管理房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4066.2203万元。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4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苗木养护期为 12 个月(6 个月成活养护,6 个月日常养护);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福建省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园林绿化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园林绿化专业职称。
注:园林绿化专业(下同)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园林绿化类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2700万元及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16日09时00分至2025年04月21日17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8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的形式, 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招标项目编号;或(2)采用年度投************建设局关于年度投标保证金延期通知》(泉建筑〔2021〕48号)规定执行),但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30万元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补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或(3)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须按闽建筑〔2020〕8 号、泉建筑〔2020〕68 号、泉发改规〔2023〕5 号、泉建筑〔2022〕24 号以及泉建筑〔2022〕65 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5月0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德化县龙浔镇隆中小区5#楼
邮 编:362500
电子邮箱:/
电 话:0595-******
传 真:/
联 系 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德化县浔中镇城后路5号
邮 编:362500
电子邮箱:******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小叶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
联系电话:05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 址:德化县凤池街10号政府大院内文教楼12层
联系电话:0595-******、059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德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服务中心新大楼九楼)
联系电话:0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