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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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昌都公路分局2023年国道214线类乌齐县珠角拉山至昌都电厂段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昌都公路分局2023年国道214线类乌齐县珠角拉山至昌都电厂段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2月10日二、更正信息澄清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招标结果 澄清内容: 1、专用合同条款中第9.2.5项细化为,除项目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全生产费用应为投标报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 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1.5%(若发包人公布了最高投标限价时,按最高 投标限价的1.5%计)。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特殊防护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 2、西藏自治区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第9.2.5项细化为:根据交通部发布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在工程报价中必须包含安全生产费,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全生产费用为投标价(不含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安全生产费)的1.5%。施工安全防护的专项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对其由于安全防护专项费用和 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并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 号)使用。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需要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3、以上两条细化内容以西藏自治区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项为准。 4、开标时间由2023年3月10日上午10点20分推迟至2023年3月28日上午10点30分。 5、具体以本次澄清招标文件为准其它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单位按照此通知要求,准备好相关投标事宜,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6、澄清日期:2023年3月8日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招 标 人:昌都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 地 址: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邦达街28号 邮政编码:854000 联 系 人:江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居苑2栋11-3 邮政编码:854000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及电话0891-******/******
2023年3月8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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