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重结晶碳化硅粉及延伸产业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开如下:
******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重结晶碳化硅粉及延伸产业链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工业园区暖泉片区
公示内容: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日期起20个工作日(2025年9月30日-2025年11月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
项目为涉密企业,按照企业要求不对报告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