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贺州市八步区城东片区太白中路周边土地储备前期开发项目施工 | 项目招标编号 | E************001001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贺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太白中路北面A、B、C、D、南面E地块进行场地平整,合计328603.03㎡;配套道路建设包括路面工程62403.85㎡(其中太白中路41758.33㎡,为城市主干道,红线宽度60m,太寿路至太华路段,长度687.98m;兴业路20645.52㎡,为城市主干道,红线宽度40m,太白中路至爱莲东路段,长度488.6m)、照明工程76套、绿化工程9422㎡、电气工程1950m、排水管线4950m、通信工程2500m及附属交通工程等。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6月30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网上开标室【主持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开标室(一)】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7月0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07月04日 | ||||
预中标人 | ******有限责任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08元 | ||||||
工期 | 3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陈赵云(注册编号:赣************;身份证号:************3276) | ||||||
专职安全员 | ①唐凯(证书编号:赣建安C3(2020)******,身份证号:************1237) ②陈金海(证书编号:赣建安C3(2020)******,身份证号:************451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 | 奉新县应星大道提升改造工程 | ||||||
企业诚信分 | 执行《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桂建发【2024】5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的,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满分分值计。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84元 | ||||||
工期 | 3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吕龙新(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1322) | ||||||
专职安全员 | ①施爱亮(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身份证号:************3416) ②林玉梅(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5)******,身份证号:************514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 | 全州县城北新区北环大道新建工程 | ||||||
企业诚信分 | 执行《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桂建发【2024】5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的,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满分分值计。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35元 | ||||||
工期 | 3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王紫仪(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4829) | ||||||
专职安全员 | ①黄彩环(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8)******,身份证号:************0629) ②赵芳慧(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7)******,身份证号:************122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 | 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路自行车赛道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 ||||||
企业诚信分 | 执行《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桂建发【2024】5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的,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满分分值计。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有限公司,原因:不通过形式评审。依据:根据招标文件要求B1.17,投标时未按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暂估价总价计入投标总报价。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ggzy.jgswj.gxzf.gov.cn/hzggzy/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 |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