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乡村振兴示范区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乡村振兴示范区 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2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 : 高局长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