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朝阳路西延项目地块位于高阳县北沙窝乡西王草庄村,涉及华北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保定采油作业区油水井(高30-51井,高30-53井,高30-55、-58井)四宗井场及进井道路,总占地面积11113.31m2。
根据高阳县城市建设******************人民政府拟有偿收储该宗土地。2022年,高30-51井、高30-53井、高30-55、-58井井场内油井拆除,******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启动高阳县朝阳路西延项目(高30-51井、高30-55、-58井、高30-53井井场及进井路)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9个土壤点位,采集土壤样品27个,土壤样品实验室分析因子包括45项基本因子、pH、氨氮、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多环芳烃(8项)。地块内共布设3个地下水采样点,采集地下水样品3个,地下水分析因子包括《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GB/T14848表1因子35项、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镍、石油类、氯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二氯苯、三氯苯、多环芳烃(16项)。
检测结果:经过对地块检测结果分析,土壤样品分析因子全部未超标,各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及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下水样品测试项目中18项有检出,样品中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钠、硫酸盐以及D3(高30-53井拆除设备存放区)的氯化物超出《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水质标准要求,其他因子检测结果满足地下水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该区域浅层地下水属于限采区,未来规划不涉及浅层地下水开采利用,地块不存在健康风险,无需进行下一阶段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