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妥善处置存量闲置土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摸排利用专项债券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精神,现昌都市******资源局面向社会征集收回收购的闲置土地:
因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其他用途的土地,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以及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土地。请符合征集条件的有意愿企业(或单位)于2024年11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昌都市******资源局递交《收回收购土地申请书》(无固定模板)。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
******资源局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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