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边闸站重建工程施工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投资项目代码:2312-440604-04-01-405730
项目编号:A07-440604-2025-0001-01-01
项目名称:郊边闸站重建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4月22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5月7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问题1、招标文件P192附表七、P193附表八,注: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作出声明,须分别提交原件并分别加盖单位公章及签字。联合体成员单位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请问附表七、附表八之后需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吗?
答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节资信标--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款内容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招标文件P192附表七、P193附表八不作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要求。
问题2、技术职称证书没有明确专业的,是否可以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填写的专业确认?
答2:技术职称的专业和等级应当根据其技术职称证书确认,技术职称证书没有明确专业的,以学历证书确认。
问题3、招标文件中“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和“资信标-类似项目业绩”中都提到“投标人在近3年内完成过1项(工程造价)为2100万元或以上的泵站或水(船)闸类工程施工业绩”的描述,请问投标人在近3年内完成过1项(工程造价)为21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并且施工内容包含泵站或水(船)闸的施工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答3:本项目要求的业绩为“泵站或水(船)闸类工程施工”,“泵站或水(船)闸类工程施工”的工程造价为2100万元(或以上)。请投标人根据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二、澄清修改内容
无
三、其他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不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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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