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东翼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南安市东翼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招标编号:南建标[2025]058号),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补充通知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泉港区有关规定”均修改为“南安市有关规定”。
二、本补充通知(二)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一)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二)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原因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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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