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001的漳州市芗城区南坑片区污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改革局以漳芗发改审〔2025〕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漳州市芗城区南坑片区污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南坑片区(规划部门红线范围内) ;
2.3.工程建设规模:完善南坑片区DN110~300污水管约31.4公里,DN400~500污水管约13.7公里,DN1000 污水管约1.6公里,改建现状污水处理泵站1座,新建地埋式污水提升泵站一座,对农友溪河道及干支流进行河道整治约6.7公里,设置排水智能化感知设备4套;
2.4.投资总额:人民币185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5006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各阶段的地形测量及工程断面测量、雨污分流改造所需要的管线摸底、溯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等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
2.5.2.内容:①工程勘察:地质勘察,现状地形测绘,地下管网测绘,管网溯源,排查等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等;②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化系统、污水管网及设施等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内容(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设计内容等专业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地址或详细地址)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5月21日 09:3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5年5月21日 09:3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 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单位操作说明详见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相关通知);
7.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资格条件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15006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296.45万元(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加风险包干,项目设计费率为1.97%,本项目设计费暂按296.45万元计取,最终设计费按 (财政审核后的建安预算审核价(不含暂列金)×中标设计费率1.97%计取)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交易网(http://(******/))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服务中心15楼,邮编:363000;
电话:******,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19室,邮编:350002;
电话:******,传真:/;
联系人:张先生。
******银行账号:
******银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水仙大街和龙江中路交汇处,碧湖生态公园北侧)四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