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开发区道路基础设施综合提升工程(学府路、职教路、万家路)(EPC) (项目名称) 通山县开发区道路基础设施综合提升工程(学府路、职教路、万家路)(EPC) (标段/包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SZX-202507GL-542001
本项目 通山县开发区道路基础设施综合提升工程(学府路、职教路、万家路)(EPC)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通发改审批【2025】189号、19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本项目 通山县开发区道路基础设施综合提升工程(学府路、职教路、万家路)(EPC)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通山县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该道路总长1928.13******中学府路824.97米、职教路701.28米、万家路401.88米,路面宽34米,设计时速30-40km/h,按城市次干道标准建设。 建设内容:道路工程、管网工程、智能交通信号及监控设备工程、交通标识标牌、路灯,人行道、检查井、绿化等设施 。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是在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的EPC总承包招标。包含了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工程全部勘察、施工图设计及图审、设备采购、施工等。具体分述如下:1.工程设计: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驻场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设备采购: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3. 建安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合同估算价:_9345.47万元, 2.6其他:质量目标: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达到国家(或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清晰原件彩色扫描件)。3.设计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4.人员要求:①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不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B 类证书,且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无在建项目。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②设计项目负责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信誉要求:①未被责令停业; ②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③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④近三年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⑤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注: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6.财务要求:须提供投标人近一年(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各方均需提供 。
3.2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符合前款资质要求的相应设计或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牵头单位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协议需各成员盖章,其他投标文件内容仅需牵头人盖章;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 。
3.4其它:_ / _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8082/suite/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5年 07 月 05 日 00时00分 至 2025年 07月11 日 23时59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8082/suite/login,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7月 25 日 10时00分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
地 址: 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通羊镇 九宫大道313号(交通运输局8-13)(自主申报) |
地 址: 咸宁市温泉笔架山街 |
邮 编: 437600 |
邮 编: 437600 |
联 系 人: 程主任 |
联 系 人: 徐工 |
电 话: ******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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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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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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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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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07 月 04 日
招标公告附录(如有)
相关附件: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