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曲水县聂当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拉萨市曲水县聂当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招标项目编号: S************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12000万元,招标人为曲水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总建筑面积2990.92㎡(包括综合用房、加药间及仪表间、污泥水机房、除臭设备间、转鼓微过滤池、鼓风机房、机修间等功能用房),设计污水处理规模1.2 万m3/d,采用改良AAO工艺,配套建设厂区外管网18380.96m以及厂区附属工程。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拉萨市曲水县聂当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2.1项目名称:拉萨市曲水县聂当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2.2建设地点:拉萨市曲水县聂当乡德吉村。 2.3建设内容: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总建筑面积2990.92㎡(包括综合用房、加药间及仪表间、污泥水机房、除臭设备间、转鼓微过滤池、鼓风机房、机修间等功能用房),设计污水处理规模1.2 万m3/d,采用改良AAO工艺,配套建设厂区外管网18380.96m以及厂区附属工程。 2.4招标范围:包括完成本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并提供相应成果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6设计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20 个工作日完成所有初步设计并提交相应成果文件。 2.7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的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评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拉萨市曲水县聂当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3.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如下: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工程或给排水或环境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购买的投标前连续6个月(指含投标当月或投标上月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缴费证明亦有效)。 3.4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十年(2016年1月至今)日处理能力1万吨以上(含1万吨)的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或日处理能力5000吨以上(含5000吨)工业废水处理项目设计业绩或epc业绩(承担设计任务)至少2个,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 3.6信誉要求: (1)提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中国网站”、“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不良记录的网上截图。(其中“中国裁判文书网”应提供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上截图); (2)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区外企业须完成在藏备案(提供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拉萨市曲水县聂当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获取时间: 2025-11-27 00:00 -- 2025-12-04 00:00,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拉萨市曲水县聂当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5-12-18 09:5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加密生成最终版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开标地点为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组织开标会议,各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拉萨市曲水县聂当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开标时间: 2025-12-18 09:5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未中标人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给予经济补偿。 7.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3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用企业制作电子标书的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如果出现因投标自身原因在开标大厅无法解密的情况其投标将被否决。 7.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各相关投标企业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标书,中标后招标人可自行要求中标人提供纸质标书。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曲水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曲水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地 址: 拉萨市曲水县扬州路
联 系 人: 尼玛旺堆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海亮祥云华府南门A6-1-102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