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察雅县烟多镇察香公路岔口至帮隆村路面硬化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人民政府
2024 年10 月9日
附件: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644察雅县烟多镇察香公路岔口至帮隆村路面硬化工程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验收意见-644察雅县烟多镇察香公路岔口至帮隆村路面硬化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