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无害化钡渣-胶凝复合生态型路面基层材料示范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有限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试验检测及课题研究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境内。
******有限公司渣场道路,本次计划实施桩号范围为K0+000.000~K1+155.000,长度1.155Km。路基宽度4.5-10.5m,路基平均宽度约 7.5m,路面类型为土毛石路面。
2.3 招标范围:路段范围内路基、路面、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清单的编制以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续服务等工作),设计成果文件通过专家评审后按图完成项目施工任务,并开展项目实施前、中、后现场工程实体及材料质量等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对无害化钡渣-胶凝复合生态型路面基层材料示范工程项目进行公路工程课题研究,形成课题成果并移交。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3.1设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路段范围内路基、路面、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清单的编制以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续服务等工作),通过招标人的相关设计审查。
2.3.2施工、试验检测及课题研究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成果文件通过专家评审后按图完成项目施工任务,并开展项目实施前、中、后现场工程实体及材料质量等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对无害化钡渣-胶凝复合生态型路面基层材料示范工程项目进行公路工程课题研究,形成课题成果并移交。
2.4计划工期:建设工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6个月。
2.5质保期:6个月。
2.6总投资估算:2,232,480.19元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①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③检测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④养护作业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财务要求: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①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承诺);②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提供网页截图);③供应商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及以上,信用评价等级的引用原则及顺序如下:A.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省级综合信用评价等级;B.全国公路建设综合信用评价等级;C.以上评价结果皆无且无失信行为记录的视为初次进入贵州省,信用等级按综合评价结果A级对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执业注册建造师证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有在建项目任职的承包人应提供随时撤离承诺书)。②设计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含)以上职称,且具有公路设计项目工作经验。③安全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证书),具有3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经历。
(6)其他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自行承诺);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自行承诺);
(3)其他:①凡被交通运输部或贵州省交通厅或贵州省公路局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施工招标。②提供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1月起)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标,否则,相关竞标均无效。
3.3 本次采购 接受 联合体,联合体竞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均应具有相应资质;
(2)联合体牵头人为养护作业施工单位【养护作业施工单位指:具备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与竞标,否则相关竞标均将被否决;
(4)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权利义务;
(5)联合体整体应满足“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要求;
(6)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2)、3.1(4)、3.1(6)、3.2的要求;
(7)联合体参与竞标的,联合体整体的信用等级以各成员中较低等级为准。
(8)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招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的事宜,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签字,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但双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及招标文件有另外要求的除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4月17日09时00分至2025年4月21日17时00分,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贵阳市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名仕楼18楼(A座)
4.3方式:现场获取
4.4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截止时间:2025年5月8日10时00分。
5.2 地点:贵阳市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名仕楼18楼(B座)。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平台同时发布。
7.其他
7.1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单位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鲜章)
7.2缴纳账户(付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
******有限公司
开 户 ******银行贵阳市云岩支行
账 号:************912
8.招标人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
联系人:黄 豹
电话:******
9.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名仕楼18楼
联系人:许明霞、赵军、邹燕
电话:0851-******
日期: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