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钢材询价公告
一、询价条件
使用单位:鲁甸至巧家高速公路
******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二、询价报价人资格要求
******有限公司年度合作供应商名录》中钢材供应商。
三、采购内容:
1、项目介绍
项目名称:鲁甸至巧家高速公路钢筋采购
项目简介:鲁甸至巧家高速公路(以下简称“鲁巧高速”)起于昭通市鲁甸县龙头山镇东侧,接G7611都香高速公路昭金段K38+585.27处,设龙头山枢纽互通立交实现交通转换,止于昭通市巧家县城郊迤博溪,与云南省高速公路S23昆明至巧家高速公路格勒至巧家段 K55+086. 08处相接,设巧家枢纽互通立交实现交通转换。主线全长71.767公里(鲁甸县境内13. 078公里,巧家县境内58. 689公里)。全线设置龙头山(枢纽)、包谷垴、老店、崇溪、中寨、巧家(枢纽)共6处互通式立交。
供 货 期:暂定66个月。
工程地点:云南省昭通市
2、物资需求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备注 |
GC |
热轧光圆钢筋 |
HPB300(6-12) |
吨 |
2300 |
买方指定的材料堆放场 |
热轧带肋钢筋 |
HRB400E(12-32) |
吨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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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附件1:《投标物资报价表》下载后填写完整并上传,未按规定操作或内容不全的报价单,将直接认定为无效报价。 |
四、质量要求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质量技术要求按国家最新标准执行。
(一)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买方现场实际验收的合格数量为准;
2、计量单位:吨;
3、计量方法:盘条、盘螺过磅,螺纹钢、圆钢理计重量为准,同时过磅复核,磅差在国标允许范围内,钢筋交货前的损耗由卖方承担。
五、结算及支付方式:
1.结算方式:实行浮动价结算。
(1)投标价格的规定:设投标人合同单价=B1,投标出厂单价D1=3900元/吨,价差=D2,则B1=D1+D2。其中价差D2包括投标人利润或让利、税金、运杂费等出厂价外到达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
(2)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a******管理局发布的2022年第三期《云南省交通运输工程材料及设备指导价》中同类型钢筋的整体综合价格,以大写字母A1表示;
b.实时指导材料单价:本项目按照调价期内供货时最新一期的《云南省交通运输工程材料及设备指导价》中同类钢筋的整体综合价格确定,以大写字母A2表示。
c.合同单价:指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供货合同中的材料单价,以大写字母B1表示;
d.实际合同结算单价:指材料供应过程中的结算单价,以大写字母B2表示。
(二)材料价格调整的条件
当实时指导钢筋单价相对于基期市场钢筋单价的变动在±5%以内时,实际结算单价为合同单价,即实际结算单价不作调整;当实时指导钢筋单价相对于基期市场钢筋单价的变动超过±5%时,则对超出部分同幅调整。
用公式表示为:当[|A2-A1|/A1]≤5%时,不作调整;
当[|A2-A1|/A1]>5%时,要作调整。
(三)材料价格调整的方法
当实时指导钢筋单价相对于基期市场钢筋单价的变动在±5%以内时,实际结算单价为合同单价,即实际结算单价不作调整;当实时指导钢筋单价相对于基期市场钢筋单价的变动超过±5%时,则对超出部分同幅调整。
用公式表示为:当[|A2-A1|/A1]≤5%时,不作调整;
当[|A2-A1|/A1]>5%时,要作调整。
根据基期市场材料单价与《云南省交通运输工程材料及设备指导价》中的材料价格作比较,当实时指导材料单价相对于基期市场材料单价的变动在±5%以内时(含±5%),按合同单价结算;当实时指导材料单价相对于基期市场材料单价的变动超过±5%时,按调整后的实际结算单价B2结算。实际结算单价B2调整公式如下:
当A2>A1(1+5%)时,实际合同结算单价为:
B2=B1+[A2-A1(1+5%)]
当A2<A1(1-5%)时,实际合同结算单价为:
B2=B1+[A2-A1(1-5%)]
(四)调整时间
自开始供货的当月开始,材料调价周期为1个月,具体以《云南省交通运输工程材料及设备指导价》时间为准,当实时指导钢筋价格的变动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调价条件,可在当期结算时对材料结算单价按第三条的规定进行调整并执行。
(五)若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云南省交通运输工程材料及设备指导价》停刊的情况,可参考“我的钢铁网(******/)”公布的昆明地区“昆钢”牌同类型号钢筋价格(如有多个价格,则取5日、15日、25日价格的平均值),上述A1,A2取值也相应替换,其余规则不变。
注:调整过程中的价格均为含税价格。
2.结算方式:
双方每月对账一次,以招标人开具的物资调拨单原件、供货商的发货单据、施工单位的提货单及工地验收(经验收质量合格)资料为依据,经招标人、施工单位、中标人核对账目无误后(如果有误差,最终以施工单位提供的提货单及验收资料为准),且买方收到正规有效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结算)之日起90天内付款至中期结算金额的85%,收到发票后270天内付款至中期结算金额的90%,二年内付款至中期结算金额的97%,剩余3%在工程交工后支付。
3.卖方结算单据如有遗失,该遗失单据中的材料款买方将不予结算,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自己承担,买方概不负责。
4.支付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或其它方式。如付票据则由买方承担贴息费用。
六、质量保证期
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从通过交工验收之日算起2年。在此期间若发生由于钢筋的质量问题造成工程缺陷,卖方将承担修复的费用,若卖方不主动承担此项费用,买方将在履约保证金和未支付款项内支付,无需征得卖方的同意。
七、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向招标人以现金形式提交5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履约担保,现金履约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开户行基本账户支付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现金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建成通车运营后30日内无息返还(返还时应扣除卖方应缴未缴的所有违约赔偿金)。
八、其他要求
1. 生产厂家特定要求:主供“呈钢”,辅供“水钢”,若生产厂商短时间内供应无法满足买方的采购需求,卖方应及时向买方申请启用辅供品牌,买方核实同意后,卖方应按买方批准的型号和数量进行辅供。除此之外,卖方任何时候不得供应辅供品牌的材料。
2. 中标供应商需同意与我公司签订承诺书。
九、询价文件的获取
1. 你单位获悉询价公告后,请于2025年9月11日16:00前,报价人登陆铁建汇采工程物资设备电商平台(******)获取电子版投标物资报价表(附件1),进行网上报名、报价和上传(盖章电子文件),(供应商在线注册、报价简易操作指南获取:点击查看)。
十、报价单递交
1 报价单位需在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1日期间登录铁建汇采网(******)询价业务里上传投标物资报价表(附件1)。询价供应商上传的投标物资报价表(附件1)必须为加盖单位公章的PDF、JPG格式。
2. 报价单递交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9月11日 16:00。
十一、询价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中标供应商需缴纳中标服务费:500.00元/包,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予以支付。中标供应商缴纳中标服务费并取得中标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十二、采购人及相关联系人
采 购 人:王 食 ******
组织机构:郭 工 ******
铁建汇采平台技术电话:葛易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