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2024年中央财政森林保护修复补助资金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红寺堡区2024年中央财政森林保护修复补助资金项目******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2024年中央财政森林保护修复补助资金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2025〕101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红寺堡镇、太阳山镇、新庄集乡及大河乡。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基础设施维修:管护站围墙维修200米,屋顶防水及瓦屋顶维修1280平方米,大门维修更换3座,窗户维修 23 平方米。
(二)公益林修复:公益林抚育提升(乔木)6984.2亩,浇水6984.2亩,修枝273784株,除草6984.2亩,涂红刷白142307株,补植苗木 60960株。
(三)平茬复壮:灌木平茬复壮 2226.5 亩,灌木补播 1708.7 亩。
2.3 计划工期:440日历天;养护期:1年。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2021 年 7 月 1 日后新颁发资质的投标单位,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且同时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宁夏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证书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同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不同单位任职和开标前一年内行政处罚情况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3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4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7 月 2 日至2025年7月 9 日(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6.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6.2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确定中标人。
6.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7.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改革局,联系电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红寺堡区林业和草原局
地 ******街道文化街01号
联系人:马登宝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256号美铂大厦四层
联系人:张微 由娜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5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