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林业保护发展中心本级
2025年04(至)05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泰安市泰山区林业保护发展中心本级
2025年
04(至)05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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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泰山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项目
1.采购标的名称:泰山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项目。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构建“10年一次普查、年度动态监测”的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综合调查监测体系。依据《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技术方案和技术规程》和《山东省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实施方案》等要求,主要开展地类对接、区划调查、数据汇交、成果编制等工作。按照统—分—统的原则,坚持统一底版、统一标准、统一时点,一体化开展森林草原湿地普查和荒漠化沙化土地调查监测,查清全区范围内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及其管理等情况,荒漠化沙化状况、沙化土地治理情况,进一步丰富自然资源调查成果,深化完善“三调”一张图,为森林草原湿地管理、造林绿化适宜空间评估、编制“十五五”规划、支撑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发展以及荒漠化综合防治、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等提供基础数据。 3.采购需求概况:为泰山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项目提供技术服务。 4.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定。 5.采购标的数量:一宗 6.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7.需满足的质量、服务标准: 服务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法规要求,须满足国家、省、市相关技术规范、导则、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安全要求:安全无事故。 8.交付或实施时间:120日历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通过上级部门检查)。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98.8692
是
2025年05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泰安市泰山区林业保护发展中心本级
2025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