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4-210600-04450-001-001
二、合同名称:全市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4-210600-04450
四、项目名称:全市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丹东市民政局
地 址:振兴区六纬路28号
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298-2号1808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全市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具体工作要求如下:1.来访对象接待:明确问题及需求,协调解决或转介服务。2.政策宣传(咨询):及时、全面、准确宣传(解答)社会救助政策。3.对象排查:对新增困难家庭每月开展至少一次全面普查。对在保困难家庭经济等状况进行重点排查。4.入户调查:不定期对新增和在保困难家庭进行必要的家庭经济核对。5.信息录入:及时提供服务对象信息查询、信息核对、资金发放、动态管理等服务。6.档案管理:归档成册、妥善保管、确保安全。7.探访关爱:建立失能老人台账。在坚持个人自愿前提下,每月至少一次探访关爱,重点消除安全隐患,遇紧急情况及时联系其亲属或村(社区)并做好处置情况记录归档。根据需要,视情提供延伸服务。8.委托照护:留存委托照护协议,建立信息档案。9.临时监护:发现(疑似)受侵害或受虐待或面临其他危险情况的留守、流动儿童,及时向公安、教育、民政等部门报告。对有必要特殊保护的儿童,协助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站等办理临时监护手续。10.情绪疏导:坚持自愿原则,避免代替服务对象选择。服务人员具备良好沟通能力。记录开展服务具体过程并建立档案。注意保护服务对象隐私。对转介的服务对象,驻站人员需将服务的信息及前期服务过程与后续服务者进行交接,并在短期内跟进后续服务过程。11.社会融入:坚持自愿原则,避免代替服务对象选择。注意保护服务对象隐私。记录开展服务具体过程。测量并记录服务效果。留存服务过程影音资料。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3,680,000.00元
合同金额:13,68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2-27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1-07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