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西藏昌都市芒康县洛尼乡当佐村松江组桥梁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
2024年 11月6日
附件:
西藏昌都市芒康县洛尼乡当佐村松江组桥梁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pdf
西藏昌都市芒康县洛尼乡当佐村松江组桥梁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