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民政局全县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标段编号:EP-LBCG******A-重1
二、标段名称:灵璧县民政局全县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汴河中路488号
中标(成交)金额:叁拾玖万柒仟零肆拾元整(397040.00元)
评审得分:92.67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灵璧县民政局全县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灵璧县民政局全县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采购项目(二次),为全县特困人员购买住院护理保险,提升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水平。住院护理险标准为110元/人/年,全县共有特困供养人员4963人。 服务要求:灵璧县民政局为投保人,中标保险公司为保险人,负责承保及履行保险责任,灵璧县特困供养人员为被保险人,灵璧县特困供养人员总数为4963人,具体被保险人名单由灵璧县民政局认定。 承保单位在保险合同期限内应同时承担以下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或发生疾病,导致住院治疗的,保险人按实际住院天数给付护理费。 服务时间:365日历天 服务标准:第一类: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日定额给付金额标准为:(1)被保险人患重特大疾病、重症慢性病住院治疗的,或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住院治疗的,按每天70元给付,全年累计赔付不超过60天。(2)被保险人患非重特大疾病、非重症慢性病,医疗机构认定需住院治************服务中心)住院的,按每天50元标准给付,全年累计赔付不超过60天。协议期内同事发生以上情形的,被保险人可叠加获得相关赔付,全年最高不超过180天。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分为一至十级,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100%至10%,赔付标准最高10000元,与每人护理津贴赔偿标准分开计算。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朱红光(组长),刘良付,何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0.9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灵璧县贝斯特酒店西门路对面院内二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璧县民政局
地 ******水利局院内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灵璧县贝斯特酒店西门路对面院内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主任、么天华
电 话:0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