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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导行路近期双向通行交通工程项目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导行路近期双向通行交通工程项目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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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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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丽泽金融商务区导行路近期双向通行交通工程项目施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5-26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072-XM001

项目名称:丽泽金融商务区导行路近期双向通行交通工程项目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32.84268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032.63133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丽泽金融商务区导行路近期双向通行交通工程项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市政工程、信号灯及交通监控等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2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和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且在确定成交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若为外地来京建筑企业须在北京市已备案,且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5)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5-15至2025-05-21,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5-26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线上递交。 (******/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

五、开启

时间:2025-05-26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1.2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1.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1.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8执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9执行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政策。

2.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建筑业。

3.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3.1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 “操作指南”— “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或“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 “操作指南”— “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 “工具下载”— “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 “工具下载”—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3.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7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本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本级)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西路8号院晋商联合大厦20层        

联系方式:蔡蕊,******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小屯西路美域家园南区4号楼底商            

联系方式:温炳玲,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炳玲

电 话:  010-******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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