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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进口铜精矿货物国际代理(张家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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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金额 |
120万RMB/年 (张家港口岸,150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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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的供应商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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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西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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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拟采用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项目情况说明: 商务部负责股份公司进口铜精矿进口业务,随着金新铜业的顺利投产,进口铜精矿数量大增,进口铜精矿贸易结算重量多以转运港口重量数据为准,同时铜精矿作为法检货物,查验和放行等环节繁杂,货物代理的重要性愈发凸显。进口铜精矿通关流畅不仅能******集团产业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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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限公司服务类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版) 》等规定,采取( 单一来源 )(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的理由是我单位项目符合如下情形中的第 6 条(必须选择): 1、 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2、 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3、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4、 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5、 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6、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唯一是基于技术、工艺或专利权护、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首次制造等原因,货物和服务只能由特定的供应商制造或提供,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的情况); 7、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它供应商处采购的; 8、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理由如下: 进口铜精矿是海关法检货物,且不适用“先放后检”的操作流程,公司要求冶炼厂低库存运行,所以需要货物代理全程跟踪货物的装卸,协调海关第一时间查验,催促检测机构尽快出结果,海关第一时间放行,时效性要求极高;铜精矿货值极高,一票货物通常价值2个亿以上,贸易结算重量些许偏差都将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试错成本极高。 张家港口岸,作为公司在2018年新开辟的进口铜精矿转运口岸,其口岸环境在港口、货代等多方的维护下,不断优化,而******有限公司也是该地区唯一具有铜精矿货物代理经验的公司。 鉴于以上因素,为了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的情况,因此只能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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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产生方式 |
招标人从《铜陵有色项目建设评标评审专家库》选定相关专业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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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名单 |
王舒生 李励 黄永冠 秦拥政 陈家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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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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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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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联系人:麻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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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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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 机构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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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562-******、****** |
联系人:陈工、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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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铜陵市五松山宾馆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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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 |
2025年12月02日至2025年12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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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加盖公章)形式将意见反馈给以上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