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通知(二)
致各投标人:
******有限公司的灵源先进产业科创园(招标编号:晋建施招******020),现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2章 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 36 项 定标方式 中“定标原则”补充内容如下: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对定标结果的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委员会存在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的,应当予以纠正。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在中标******委员会按原定标方案重新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①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②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③中标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④未按照定标方案定标并影响中标结果的;⑤经异议处理,被查实并影响中标结果的;⑥经投诉处理,被查实并影响中标结果的;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2章 第2节 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 第28款 内容修改为:
条款号 | 原条款内容 | 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
28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 日内,将下列有关中标结果的事项在电子交易平台和省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 日,公示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招标项目名称; (三)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 ******委员会成员名单。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将下列有关中标结果的事项在电子交易平台和省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日,公示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招标项目名称; (三)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 ******委员会成员名单; (五)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2章 第2节 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 增加 第32.6款内容:
条款号 | 原条款内容 | 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
32.6 | 无 | 增加:32.6 (一)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仅适用于对定标结果的异议);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与本招标活动有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与本招标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二)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对定标结果的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并向异议人发出不予受理告知书: (1)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异议人不是本项目的参与者,或者与本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异议时效的。 (三)招标人是异议处理的责任主体,处理异议不得故意拖延、敷衍,无故回避实质性答复。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以相同理由再次提出相同异议。 |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2章 第2节 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 增加 第33.5款内容:
条款号 | 原条款内容 | 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
33.5 | 无 | 增加:33.5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定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该项目的监督机关依法提出书面投诉。******发改委等七部委11号令)的要求。 投诉人就定标结果的事项投诉的,除需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提供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复印件,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时限内。 |
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5年6月30日